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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有“千年虫” 制造商将受罚

1999-03-01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法国反走私局26日宣布,将对出售未解决千年虫电子产品的制造商给予刑罚。

反走私局的公报说,如果制造商知道自己向市场投放的产品没有解决千年虫问题,而又未事先向用户说明,将构成欺骗罪,要受到25万法郎(1法郎约等于0.18美元)以内的罚款和2年的监禁。另外,在千年虫问题上与事实不符的广告也将被视作欺骗,受同样的处罚。

法国负责中小企业、商业和手工业的国务秘书勒布朗许25日说,美国微软公司直到去年年底还在出售的“WORKS4.5”软件就没有解决千年问题;最近开发的系统“视窗98”也有些小问题。

法国竞争和反走私总局最近作了调查,提出对两类电子产品的千年问题要格外注意。一类是同使用者的身体和安全有直接关系的,如心脏起搏器、电梯、锅炉。另一类是对一般家庭来说价格不菲的家电产品,如电脑、录像机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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